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了孙小果犯强奸、强迫侮辱罪再审案1997年以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罪宣判,决定维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2月对孙小果死刑的一审判决,并与终审判决合并孙小果出狱后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决定判处孙小果死刑。孙小果被执行死刑。
宣判结果公布后,记者就公众关心的问题采访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
记者:本次再审决定维持1998年法院对孙小果一审判决的死刑,其事实和法律依据是什么?
同时,1997年11月7日,孙小果及其同伙在公共场所绑架两名17岁女童,对她们进行暴力伤害、侮辱、折磨,造成一名受害人重伤。犯罪手段极其残忍、令人发指。构成强行侮辱妇女罪和故意伤害罪。 1997年7月13日、10月22日,孙小果等人在公共场所任意追逐、拦截、殴打、伤害3名受害人,扰乱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孙小果主观恶性极深,个人危险性极大,社会危害性极严重。他犯下了严重而令人发指的罪行。
根据犯罪手段、犯罪情节、犯罪主观恶性程度、犯罪社会危害性等综合评判,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 1998年2月,孙小果犯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迫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与1994年强奸罪相同,第二刑尚未执行年四个月零十二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依法维持原判。
记者:本次再审中,原再审判决和二审判决发现了哪些错误?云南法院系统应该吸取哪些教训?
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该案历经三次审理:1998年一审、1999年二审、2007年原审。 经复核,本案原再审、二审均否认一审认定孙小果强奸幼女的事实,并相应改判。这与复审认定的事实不符,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存在错误。
下一步,云南法院系统将抓住孙小果典型案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搜寻优秀针对案件反映的队伍管理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查找执法办案监督制约机制中的漏洞和短板,举一反三,加强整改。教育,切实建立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记者:孙小果出狱后,近日因涉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他为什么要结合这次重审确定的刑罚来决定处决他呢?
答: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数罪并罚执行的有关规定,对孙小果再审确定的刑罚以及2013年起对他实施的涉黑涉恶罪的刑罚至2018年不能单独执行。需要连接和合并。
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孙小果涉黑涉恶犯罪的生效判决与本次再审依法确定的刑罚合并,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其全部个人财产。
答:刑事诉讼法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存在事实认定或者法律适用错误的,生效后,须提交司法委员会处理。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发现法官在原审孙小果案中存在受贿、渎职行为,导致原判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错误。 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决定对孙小果强奸、强迫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依法立案再审。
孙小果案情复杂,不仅涉及其1994年、1997年及出狱后的多起犯罪行为,还涉及与其有关的19名公职人员及重要人员的职务犯罪。因此,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重审孙小果旧案,云南其他法院将审理孙小果的黑帮犯罪和“保护伞”职务犯罪,这将有利于全面审查孙小果的整个犯罪行为。犯罪事实与“关系网”和“保护伞”。对其犯罪行为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价和审判。
在本次再审中,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充分保障了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同时,本次再审涉及受害人隐私的部分将依法不公开审理。法院和检察官还通过对受害人作证视频中的受害人图像进行模糊处理以及受害人和证人通过远程视频出庭作证等方式,尽力保护受害人的隐私。
记者:孙小果最后会被处决吗?
答: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核准权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 本案宣判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按照死刑复核程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案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结果执行。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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